世界快消息!谨防熟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 网络“隔空猥亵”需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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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6月1日电 (高清扬)5月31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召开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暨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通报2020年至2022年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侵害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审理情况和典型案例等。
未成年人犯罪率呈平稳下降趋势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齐晓丹介绍,在未成年人犯罪方面,犯罪率呈平稳下降趋势。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三年共判处未成年人犯罪人24人,占同期犯罪人数比例分别为0.29%、0.12%、0.26%。但涉及犯罪的领域较多,包括盗窃罪、强奸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等。
未成年人罪犯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76%,辍学、无业、务工人员占83.3%。在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中,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三年共审结案件1274件。齐晓丹提示,当前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仍然面临严峻复杂的形势,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还需优化。
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罪犯中熟人较多
“近三年,侵害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发案率总体平稳,以侵害人身权利案件居多,包括故意伤害、强奸、强制猥亵、虐待被监护人、遗弃等多种案由,未成年人受害者年龄在14周岁以下的占62.6%。”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王四营法庭庭长李甲军表示,罪犯方面,朋友、同事、父母的朋友占有一定比例,熟人利用便利条件犯罪较多。
网络“隔空猥亵”成新型犯罪形式
值得注意的是,在性侵、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通过网络“隔空猥亵”成为新形式。李甲军指出,有不法分子打着“个性交友”“招募童星”等幌子,以诱骗、胁迫未成年女性进行“裸聊”或发送“裸照”“裸体视频”等形式进行猥亵犯罪,隐蔽性更强,危害面更广,对未成年人及家庭造成更为严重伤害。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第九条对胁迫、诱骗未成年人进行网络裸聊、向未成年人索要裸照、视频等特殊猥亵行为,明确以猥亵儿童罪或者强制猥亵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当前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仍然面临严峻复杂的形势,未成年人受性侵害情况突出、未成年受害人呈现低龄化趋势、家庭抚养纠纷比较普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还需优化等等问题仍然存在。”李甲军表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未成年人权益最大化原则,密切关注未成人案件态势,不断优化未成年人权益的司法保护体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司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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